對於現在的人們來說最害怕的事情莫過於受傷和生病了,雖然社會的整體經濟水準提高了,但是對於普通的工薪階層來說,生一次大病或者受一次嚴重的傷基本上可以將家底掏空。而工傷則是一種意外情況,工傷很有可能會讓一個人喪失勞動力,造成身體上的殘疾。
而工傷最嚴重的一種情況就是工傷疏忽賠償,這種由於個人疏忽而造成的傷害,很多公司會將責任推到工人身上,從而逃避賠償責任。而工人由於對法律認知不足,便沒有索要工傷賠償。不過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補償制度,也就是說無論過錯在哪一方,只要工人受到損傷就認定為工傷,只要不是故意犯罪,那麼都可以得到工傷疏忽賠償。
當然,若是工人因工傷無法繼續工作而選擇工傷離職,只要鑒定為工傷傷殘,就可以保留勞動關係,退出工作崗位,根據傷殘等級享受不同的期限的工資補償標準,用人單位繳納基本的醫療保險費。